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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对证券公司进行接管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专业人员成立接管组,行使被接管证券公司的经营管理权,接管组负责人行使被接管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职权,被接管证券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副经理停止履行职责。
证券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但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直接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进行行政重组。
证券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证券经纪等涉及客户的业务进行托管;情节严重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进行接管。

新时代证券犯罪治理研讨会成功举行(图)
证券犯罪 证券期货
2024/3/20

李丽利用破解的券商交易接口程序,开发并运营具有证券交易虚拟分仓功能的α软件,为证券交易配资客户提供开立虚拟二级子账户、委托交易、查询、结算等证券业务。α软件的β子程序具有调用券商接口插件链接库中的函数,实现α软件的虚拟二级子账户在券商交易系统中查询信息和交易等功能。该案涉及三个争议,以下分别解析。

再审申请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莱达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刘杰及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覃辉、胡宜东、康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民终9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圣莱达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称,一、本案揭露日应为圣莱达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

南京大学法学院王建文新书 《证券法研究》(图)
南京大学法学院 王建文 证券法研究
2022/4/21
瑞华事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称,一、周向东、李淮川没有提交初步证据证明瑞华事务所审计行为存在过错,其起诉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如原告起诉多个主体,在部分主体未被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经审理后应当裁定驳回原告对该部分主体的起诉...